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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知识点:法律概述”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本文由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1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
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5.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
■被代理人-发包人
■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过错行为,招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
19.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转化为合法的代理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
20.无权代理中的追认
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03-08
“监理工程师2017合同管理复习资料:合同争议的解决”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本文由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4.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5.合同纠纷和解解决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6.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是[调解].
7.仲裁,又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8.合同产生争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必须是自愿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是由第三者作出的裁决].
9.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10.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的仲裁原则是[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贪污独立进行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11.通常,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委员7至11人]组成。
12.裁决是[立即生效的].
13.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一纠纷]的起诉。
14.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其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15.仲裁庭的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各自选出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l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约定由l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16.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作用: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应按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17.仲裁[可公开也可不公开]进行。
18.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19.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0.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一般需要进行[鉴定].
22.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12-27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知识点:开标程序”一文由留学群监理工程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2017知识点: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代表未到场,则不开启投标书;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书中重要内容,记录在案;
8、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12-27
留学群监理工程师考试栏目分享“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扣减施工节约成本”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扣减施工节约成本
1、承包商未依据此条款提出索赔,工程师不得对以往承包人在有利条件下施工节约的成本主动扣减;
(承包商未提出索赔,工程师就不会主动减)
2、扣减以往节约成本部分是与本次索赔在施工性质、施工组织和方法相类似部分(不类似的施工部位节约的成本不涉及扣除);
3、有利部分只涉及以往,以后可能节约的部分不能作为扣除的内容;
4、以往类似部分施工节约成本的扣除金额,最多不能大于本次索赔对承包商损失应补偿的金额(保护承包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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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本文“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法律关系”由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合同法律关系(掌握)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要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记):(1)、依法成立;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场所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它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与法人相比他的复杂性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较为复杂。
例题(单选):合同法律关系是由()三要素组成。
答案:A
A、主体、客体、内容;
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
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利;
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
(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且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
2、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
2004年考题: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定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活动
答案:C。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2.义务。
例题(单选):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
12-10
距离监理工程师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不知道各位考生复习得怎么样了,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为您提供:2017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汇总,以供大家参阅。
2017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点汇总 | ||||
1 |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NEC合同文本 | |||
2 | 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美国 AIA合同文本 | |||
3 |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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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美国 AIA合同文本”,希望能帮助考生好好备考。想了解更多关于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美国 AIA合同文本
1、代理型 CM合同:承包商只为雇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承担项目的实施风险。
2、风险型 CM合同:设计阶段为雇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的管理;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各分包合同的管理协调职责,在保证工程按设定的最大费用的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
3、风险型 CM合同的计价方式: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方式。CM承包商签订的每一个分包合同均对雇主公开,不赚取总包、分包合同的差价。CM 承包商的酬金约定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按分包合同价的百分比取费;按分包合同实际发生工程费的百分比取费;固定酬金。
4、保证工程最大费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CM承包商按照最终工程预算提出保证工程的最大费用值(GMP)。工程实际费用超过 GMP时,超过部分有 CM承包商承担;节约部分费用归雇主,CM承包商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可以调整 GMP的情况:设计变更;雇主要求变更材料、设备的标准、种类、质量和数量;雇主签约的承包商或指定分包商的合同价大于 GMP中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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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为大家分享“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希望能帮助考生好好备考。想了解更多关于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一)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
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 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
2、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2)费用索赔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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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监理工程师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希望能帮助考生好好备考。想了解更多关于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 28 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2.递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 28 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 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1)事态调查;
(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赔理由;
(4)实际损失分析;
(5)证据资料分析。
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 28 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
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 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 会导致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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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一、核心知识点
一)工程师审查索赔证据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12)其他有关资料。
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按照引起承包人损失事件原因的不同,对承包人索赔可能 给予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重要知识点
一)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工程师是个核心。
1、工程师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2、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3、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
二)处理的原则
1、公平合理;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
3、尽可能通过协商一致;
4、诚实信用。
三)工程师对工期顺延要求索赔的审查
对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
(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对非关键工作若超 过了总时差则也要考虑对工期的影响。
(3)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
审查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四)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 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
(4)保函手续费。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 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2、审核索赔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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