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高考招生:东北师范大学2013招生简章出炉(本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及2013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 第四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范围: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 第六条 招生要求: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软件工程、英语、英语(含语言文学和翻译)、英语(中美合作)、商务英语等专业及方向;男身高在1.70米以下,女身高在1.60米以下的考生不宜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中国画、水彩画、版画、油画、雕塑,其中雕塑学制5年... [ 查看全文 ]2013高考招生:东北师范大学2013招生简章出炉(本科)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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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