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基础》真题二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长沙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第三节 会计基础——两种制度:确认收入、费用的归属期 一、 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 1、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指收入收到和费用支付的会计期间——款项实际收付的月份或其他会 计期间; 2、收入和费用的应归属期间,指应获得收入和应负担费用的会计期间——权利、义务期间。 3、(1)现销、现购的收支期和归属期一致; (2)应收和应付是收支期在后,归属期在先; (3)预收和预付是收支期在先,归属期在后。 4、会计处理中有两种相对应的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二、权责发生制 1、权责发生制基础(应计制、应收应付制),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即在该期间产生了收款的权利,则在该期间确认收入增加;在该期间产生了付款的责任、义务,则在该期间确认费用... [ 查看全文 ]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基础》真题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