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说明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进行到一半了,全国各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也在相继拉开序幕,留学群为您提供2013全国会计从业考试资讯,为了方便您的查询,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更新动态! 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在考试科目、法律责任等方面实行新规定。我省自2013年第三季度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国家题库,考试报考取消免试,珠算科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现场考试。现就我省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 《吉林省会计从业资... [ 查看全文 ]2013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说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