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镇委书记受贿被判刑
凭着与镇委书记是表兄弟关系,收受企业3200多万元助其通过“三旧”改造审批 羊城晚报讯记者报道:为了让土地通过“三旧改造”来开发房地产,东莞田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氏化工”)前后花了3000多万元,给与镇委书记是表兄弟关系的港商刘巨浪,最终顺利通过镇政府审批。近日,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刘巨浪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今年9月,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刘巨浪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申报三旧改造没回音 2009年6月,田氏化工与虎门镇政府签订《拆迁合同》,当时补偿款评估是2.5亿元,合同约定首期款是500万元,该款政府已经支付给田氏化工。2010年3月,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出台,其中符合条件的土地可由原权利人自行改造、开发,田氏化工的土地所在的博涌片区规划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3.0。曾担任田氏化工项目经理的卢某称,连某认为申请自行改造可以确保企业拿到土地开发房地产,而且能够减少企业支出,这是最好的出路。如果按之前的《拆迁合同》,政府把这块地推出市场“招拍挂”,企业有可能拿不到地。 “我们去申报‘三旧’改造,但没有任何回复,我将此情况向连某报告。后来,我提出认识一个叫阿锐的朋友,他认识一个叫刘巨浪的人,这人能量很大,和镇委领导很熟... [ 查看全文 ]东莞镇委书记受贿被判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