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条 专业要求 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银行)、金融与证券(银行业务)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含1.60米)。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报考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银行)、金融与证券(银行业务)专业的考生除参加上述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第四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录取后上线人数仍不足,无法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我们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该专业... [ 查看全文 ]2009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