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在天津市和廊坊市分别设有校区。 2.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为依托河北工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2013年招生计划 3.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 三、学校录取原则 4.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6.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7.... [ 查看全文 ]2013年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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