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135 第三条 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人民武装学院: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路军区教导大队。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 [ 查看全文 ]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