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做到依法治招,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顺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坐落于中国绿色食品之都、世界珍禽丹顶鹤的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六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370名,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3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名;占地面积2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2.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图书30.7万册,设备总值1100余万元。 第七条 学校设有外语系、教育系、人文系、计算机系、理工系、体育系等六个教学单位,还设有继续教育部承担成人教育及在职培训任务。 第八条 学校设有报关与国际货运、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查看全文 ]2009年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