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金融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 浦西校区: 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 三、层次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将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招收男女比例 学校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性别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均可报考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进档考生,按照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