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任兼职教授。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0553人。第七条: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无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无加试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接受符合国家政策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录取原则不变。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4、艺术类专... [ 查看全文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