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下沙(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下沙东(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6号大街)。 第九条 就学地点: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除计算机学院学生一年级在下沙东校区外,其余学院学生均在下沙校区。 第十条 学校简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的5所高校之一。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IT)学科为主导的高等... [ 查看全文 ]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