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办法
留学群高考录取频道讯:四川省2015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省招考委《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十公开”,不断提升招生服务水平。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和“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投档模式”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及单科要求,下同)达到同批次录取... [ 查看全文 ]四川省2015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