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考点: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2015)
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以下资讯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证券考试!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 一、会员制度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度。 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普通会员应当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且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经申请可以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一)会员资格 1.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 3.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 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重点把握) 1.会员的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 (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 (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例10·多选题】在我国,证券交易所会员... [ 查看全文 ]《证券交易》考点: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201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