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与承销》证券从业难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在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复习,同学们经常会遇到各种不懂的知识点,本文“《发行与承销》证券从业难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你想知道该知识点详情吗?那就随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其他章节知识点汇总可在文尾推荐查看哦!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 (一)设立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实行准则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证券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例题】判断正误: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答案]错误。 (解析:证券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2.募集设立,分为定向募集设立和社会募集设立两种。 (三)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必须要是2人—200人为发起人,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 [ 查看全文 ]《发行与承销》证券从业难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