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措施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及后续监管要求你掌握了吗?跟着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考试考点吧,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及后续监管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就资产管理业务的运营制定内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证券公司应当按季编制资产管理业务的报告,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正式推广文件,置备于证券公司及代理推广机构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营业场所,并报住所地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年度报告、内部稽核年度报告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并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 [ 查看全文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措施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