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责任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责任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责任”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法理学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也有密切的联系:(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者滥用权利。(2)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义务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二、归责与免责(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1.在我国,归责的原则主要可以概括为:责任法定、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2.公正原则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1)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2)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3)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作到合理地区别对待。(4)公正要求自爱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5)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上述四项归责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八个字。(二)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三、法律制裁1.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责任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律规则

在2016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律规则”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效力

复习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效力”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A.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B.在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的作用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的作用”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表现。2.法的规范作用。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法的规范作...[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2)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法理学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2)”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法治国家的含义(1)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2)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产物,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2.法治国家的条件和标准(1)通过法律保障...[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8)

在2016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8)”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1.规范性的含义:(1)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2)针对规范制定生效后发生的行为有效;(3)在其有效期限内,针对同样的情况反复适用。【注意】1.“法的普遍性”主要是就第一种含义来说的。2.其他...[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的特征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法理学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理学法的特征”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法是人们对客观现象的认识的产物和结果。所以法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们主观认识的产物。换言之,法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标签。法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3)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法理学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3)”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最庸俗的理解就是指法对人的有用性。二.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2)客观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9)

在2016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9)”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1)指引作用的对象:自己的行为。(2)指引作用的形式:①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②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传统

在2016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的传统”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法的传统与当代中国法的传统 1.法律文化在我国大体上有两种用法: (1)一种是把法律文化作为分析工具,试图提出一个观察法律问题的新的视角。关于法的文化解释、文化视角都属于这种情况 (2)一种是用这一概念指称一个特定的对象。这种用法又...[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4)

“2016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重点(24)”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法理学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一)法律解释含义: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二)法律解释的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指的是法律条文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重点客户主任-商超渠道-重庆 公务员考试体检 考试祝福语 下属公司法务主管 黄冈语文中考试卷 2015中考英语语法重点 克服心理性躁音对考试的妨碍 工作重点 中学GCSE考试 法律事务专员 汽车修理学徒 美发助理学徒 日本料理学徒 心理学系 雅思考试报名入口 德语DSH语言考试技巧 没做考试准备 计算机化BEC考试 成功申请法律专业硕士 公务员考试政审流程
热点推荐
国际私法 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司法考试卷二考点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司法考试卷四真题 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司法考试卷二答案 司法考试卷四答案 刑事诉讼法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