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强制措施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强制措施”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措施概述 (一)概念: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由国家机关依法对故意妨碍诉讼进程或者可能逃避惩罚的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二)强制措施的特点: 1、法定性:由法律明确规定。 2、依法性:必须严格依法采取。 3、职权性:只能由国家机关依职权实施。 4、保障性:旨在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5、非惩罚性:强制措施本质上不是对主体的惩罚(个别措施例外)。 6、人身性:主要针对人身自由而采取。 7、对象的有限性(谦抑性):不能扩大使用,使用时必须就低不就高。 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一)拘传: 1.拘传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决定和执行主体:谁决定,谁执行。 3.适用的情形: (1)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 (2)有不经传唤而直接拘传必要的 4.拘传的地点:在对象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5、时间:持续或连续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 6、由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传票/证... [ 查看全文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强制措施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体系与职权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体系与职权”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专门机关。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在机构设置上,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各专门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