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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对于这条内容,应该结合诉讼主体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理解其基本含义: 一、对外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但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3、接受党的领导,党领导的方式是:思想、政治、路线进行领导。 二、对内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是每个法院独立,因为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事后监督关系; 2、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含义是全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的独立,因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法官个人和合议庭独立,这与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基点在于法官独立是不同的; 4、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也不是指检察官个人独立,因为检察院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重大、复杂案件由检委会讨论决定;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 2013年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在线模拟试题软件免费下载(海量在线试题,...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相关文章

2016年司考《刑诉法》高频考点练习题:未成年人案件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高频考点练习题:未成年人案件”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中等难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哪些罪犯,应当及时收监执行A.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B.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C.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练习题:拘传

加油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练习题:拘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真题难度】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B.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冲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冲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欢迎您下载!1.【简单】下列选项属于只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是: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B.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C.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D.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2.【真题难度】被告人王某(女)因故意...[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送达的方式和程序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送达的方式和程序”,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直接送达收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送达的,视为直接送达。公检法机关送达诉讼文...[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练习题:证据收集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练习题:证据收集”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中等难度】下列非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是:A.办案人员采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被告人李某的辩解B.侦查人员暴力逼取的证人证言C.侦查人员威胁证人,证人不得已说出看到犯罪嫌疑人用布口袋装尸体后扔到某井里了,侦查人员据...[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延期审理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延期审理”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制定目的: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一样,总体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自由、公平等。为了发挥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强制医疗程序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强制医疗程序”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案件范围和条件 (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二、决定机关...[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欢迎您阅读下载!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一)审判方式 1、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的客观性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证据的客观性”,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证据的客观性是狭义证据的本质特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作为证据的事实本身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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