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一卷》宪法学考点(2)
你知道哪里有司考宪法知识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一卷》宪法学考点(2)”,欢迎您阅读下载!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一)财产权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劳动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3.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4.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三)休息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2.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四)获得物质帮助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 [ 查看全文 ]2016司考《一卷》宪法学考点(2)的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宪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一)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保障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公有制经济的物化形式,是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