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笔记:《宪法》宪法的解释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司考笔记:《宪法》宪法的解释”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主要掌握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有权解释的主体范围,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国家元首解释、立法机关解释、司法机关解释、特设机关解释。一般国家实行的解释体制和实行的监督体制是一样的。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一般了解即可(统一解释,条理解释,补充解释,扩大解释)。一、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各国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世界上共有三种宪法解释体制,它与各国的监督体制是一致的:(一)由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二)由普通法院解释宪法。(三)由专门机关解释宪法。二、宪法解释的原则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会有一些不同的原则标准,但通常有以下一些原则需要遵循:(一)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二)符合制宪的根本目的。(三)与宪法的整体内容协调一致。(四)与社会实际相适应,并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三、宪法解释的方法①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包括字... [ 查看全文 ]司考笔记:《宪法》宪法的解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