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6卷四案例分析:跳槽补偿培训费案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2016卷四案例分析:跳槽补偿培训费案,关于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有复习到又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案例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司法考试2016卷四案例分析:跳槽补偿培训费案 [案情介绍] 晓媛在上海某中日合资企业担任产品模板设计,是公司的技术骨干。1997年公司将晓媛送到日本培训九个月,学习日本国内先进的制图工艺和操作实践。同时,在晓媛同意的前提下,将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注明如有劳动关系违约行为,则罚款相当培训费十倍的数额。但合同书并没写明为企业服务年限,而晓媛本人只过见到过合同书并没自己拿到合同书。2001年5月,晓媛的公司改为日本独资企业,因日方给晓媛的报酬较同行业的相同岗位偏低,大约每月只得2000元左右。为了让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晓媛向公司提出辞职,厂方问晓媛索要培训费十倍的赔偿高额的培训费用赔偿,让晓媛陷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窘境。晓媛最想知道的是:这么高的培训费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案情分析]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属于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范畴,按照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员工所进行的费时较长、费用较大的...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2016卷四案例分析:跳槽补偿培训费案的相关文章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