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华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从南华大学招生简章获悉,该校已经公布了2016年南华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凡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学生,均可报考南华大学招生简章。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南华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政策,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网址://www.usc.edu.cn,招生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 [ 查看全文 ]2016年南华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