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西校区和北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5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 [ 查看全文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