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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留置权成立条件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留置权成立条件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留置权成立条件”,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留置权成立条件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解释1】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债权人谈不上留置权。 【解释2】必须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如果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不能产生留置权。 【解释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2007年案例分析题)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还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解释】所谓“同一法律关...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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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专项练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专项练习及答案”,希望能加深考生考生朋友们对重要知识点的记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 A.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能源的项目 ...[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公司的经营管理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公司的经营管理 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抵押物的范围

注会考试被称为最难考,如今已进入考前冲刺阶段,大家对注会的知识点都掌握了吗?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抵押物的范围”,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讲解:抵押物的范围 (1)以登记为准 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2)新增的不...[ 查看全文 ]

2016年注会经济法试题: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注会经济法试题: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年注会经济法试题: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有( )。 A、如果承揽人因保管不善将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不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有限合伙企业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有限合伙企业”,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散诉讼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散诉讼”,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解散诉讼 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银行卡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银行卡”,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银行卡 (一)银行卡概述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二)银行卡的种类 按不同标准,可以对银行卡作不同...[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质权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迫在眉睫,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质权”,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质权 (一)质权的设立 1.动产质押:交付设立 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2.权利质押:登记(交付)设立 (1)证券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查看全文 ]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法律渊源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迫在眉睫,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法律渊源”,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法律渊源 第一章 导 论 【考点复习】法律渊源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法律效力和地...[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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