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惩罚
2016年10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惩罚”。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惩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 [ 查看全文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惩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