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征税范围
本文:“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征税范围”,由留学群税务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税务师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 一、矿产品 (一)原油 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 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2014-12-1起,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玉石、大理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七)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一)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 ——不征(不单独征) (二)伴采矿——征 (三)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四)岩金矿——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仍缴纳资源税)... [ 查看全文 ]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征税范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