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7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自2017年起,华东师范大学将在本科招生录取中逐步推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主要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学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体验经历,创新与实践活动成果/作品等。 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的目的和要求,及是否符合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考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如下有关内容: (1) 学生本人的自我介绍及对未来职业或专业兴趣情况; (2) 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3) 在学校的学科成绩以及学科成绩的校内排位情况;... [ 查看全文 ]华东师范大学2017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