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2.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五章内容)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3)相对人 ①相对人的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解释】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 ②相对人的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解释】撤销权的行使有两个条件:(1)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使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3.表见代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 [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的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要点:代理的基本概念

本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要点:代理的基本概念”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代理的基本概念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民事行为的效力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民事行为的效力”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民事行为的效力 【解释1】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解释2】本书结合教材第五章内容,对相关考点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1.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知识点

本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知识点”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经济法》2017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

“中级会计《经济法》2017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文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级会计《经济法》2017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 (1)有符合规定的合伙人。 ①数量:2个以上 ②资格 A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 查看全文 ]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分享“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更多讯息,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 查看全文 ]

2017年会计中级经济法重点:证券市场的结构

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会计中级经济法重点:证券市场的结构”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欢迎广大小伙伴阅读。 2017年会计中级经济法重点:证券市场的结构 ●交易所市场 交易所 板块 ...[ 查看全文 ]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2017考点:贷款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2017考点:贷款”一文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2017考点:贷款 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贷款期限 ...[ 查看全文 ]

2017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选知识点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现在已经进入了复习阶段,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分享“2017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选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017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选知识点 ●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的实施主体 查询、冻结、扣划 ...[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测试题与答案

留学群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测试题与答案”,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留学群。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第1题 关于中央银行业务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央银行为企业办理存贷、结算业务 B.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具有相对独立性 C.中央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开展业务 D.中央银行...[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留学群为您提供“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如果想要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请关注留学群发布的相关资料。 《公司法》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成本会计---南通 外帐会计 财务部-会计主管 中级数据库工程师 驻外结算会计 中级软件测试工程师 外贸会计 经济分析师 财会部福建漳州厂会计 成本核算会计 分公司主管会计 应付账款会计 会计柜员、综合柜员 会计文员AccountClerk 采购会计 超市会计 有经验会计 直销市场会计 国际经济贸易 基建核算会计
热点推荐
四年级读后感200字 多米尼加共和国留学签证时间 保加利亚留学托福成绩要求 关于好奇的作文 厄瓜多尔留学攻略 知秋作文 尼加拉瓜留学出入境须知 破镜重圆作文 当幸福来敲门经典台词 英语四级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