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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知识点: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商法知识点: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欢迎阅读! 司法考试商法知识点: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 1.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就意味着破产程序的开始,从破产程序开始到破产终结的整个期间内,债务人及其有关人员都将受到破产法的约束。破产程序开始后,管理人将接管破产企业,开展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必须得到债务人有关人员的配合。为了保证破产程序有序、高效地进行,破产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了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在破产程序中应承担以下三方面的义务: (1)合作与协助义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其中,前一种义务具有财产保全的性质。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资料,对破产程序的有序和有效进行至关重要。有关人员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后一种义务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和管理人接管和管理债务人财产,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里称的“工作”,不仅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事务,也可以包括程序进行中的具体工作,...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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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破产申请的受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破产申请的受理”,欢迎阅读! 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知识点:破产申请的受理 1.通知和公告的对象和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破产程序即为启动。为了能够使破产企业的各种利害关系人能够及时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或者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应该自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作出后尽快地通知债权人并以公告通知所有的利害关系人。 公告以不特定主体为对象。...[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破产申请的驳回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破产申请的驳回”,欢迎阅读!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破产申请的驳回 1.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后,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应该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通过对破产申请的不受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假借破产...[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习题及答案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习题及答案”,考生们可以安心备考司法考试啦!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法习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甲、乙共用小清河的水灌溉,甲的承包地在乙的上游。为确保农田灌溉,甲在河中筑了一条水坝,悠下游的水量减少了2/3。甲、乙为此发生冲突,对其纠纷的解决方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甲应该根据乙的请求拆除水坝 B 甲向乙支付适当赔偿,可以不...[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回转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回转”,考生们可以安心备考司法考试啦! 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回转 1.适用情形 (1)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2)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 2.适用条件 (1)已经执行完毕的执行根据被撤销; (2)根据新的生效法律文书。 注意:一定要有新的执行根据,仅仅是执行根据被...[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根据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根据”,考生们可以安心备考司法考试啦! 2017司法考试卷三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根据 1.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1)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支付令和决定书。 (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4)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考生们可以要积极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啦! 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有限责任公司有较强的人合性质,股东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非常重要。如果某一或某些股东对继续作为公司股东失去信心或不愿意与其他股东继续合作,又无第三人愿意受让其股权,或者其不愿意对外转让股权,在...[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三2017年民事诉讼法考点:送达的内容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卷三2017年民事诉讼法考点:送达的内容”,考生们可以要积极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啦! 司法考试卷三2017年民事诉讼法考点:送达的内容 1.留置送达的适用 (1)条件: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注意:按照《民诉》第85条,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这是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民诉》第86条 ①第一种方式:由送达人...[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制度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制度”,考生们可以要积极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啦! 2017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制度 (一)适用范围 1.调解原则:审判程序,一般都适用调解。 2.不适用的情形: (1)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 (3)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关于驰名商标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关于驰名商标,欢迎阅读! 2017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关于驰名商标 定义:驰名商标,指享有较高声誉、为公众所周知,且经法定组织认定的商标。 相关规定: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其措施有四个: 1、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不类似商品申请注...[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关于执行和解的内容

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关于执行和解的内容,欢迎阅读! 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关于执行和解的内容 1.执行和解协议的要求 (1)时间:执行中。 (2)主体:双方当事人。注意:执行中法院不得进行调解。 (3)方式:自行达成。 (4)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2.效力 (1)执行...[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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