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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一文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欢迎更多考生前来阅读!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指法律行为足以引起权利义务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有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和实质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而未采用的,其所进行的法律行为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1)书面形式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公告形式等。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2)其他形式主要有视听资料形式和沉默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有... [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的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讲义:质押

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讲义:质押”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讲义:质押 (一)动产质押 1.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点:留置

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注意啦!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点:留置”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点:留置 (一)留置与留置权 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一种合同的担保方式。 2.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辅导:无效的民事行为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辅导: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文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提前祝广大考生顺利通关哦!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辅导:无效的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违法性,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实施的民事行为违法。下列几种民事行为无效: ...[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难点:合同格式条款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整理“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难点:合同格式条款”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级会计职称2017《经济法》难点:合同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当事人釆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缔约过失责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缔约过失责任”一文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欢迎更多考生前来阅读!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

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1.代理关系的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或称本人)...[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辅导讲义:仲裁协议

本文“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辅导讲义:仲裁协议”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有效的仲裁协议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仲裁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本文“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仲裁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仲裁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1.自愿原则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无权代理”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 2.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五章内容)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要点:代理的基本概念

本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要点:代理的基本概念”由留学群中级会计职称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代理的基本概念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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