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工商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工商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17年学校将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 [ 查看全文 ]浙江工商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