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复习讲义:起诉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复习讲义:起诉”,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一)审阅案件材料,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听取被害人意见, (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五)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应自行补充) 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法定不起诉:又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2017卷二刑事诉讼法复习讲义:起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