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要点
本文“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要点”,跟着留学群税务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工资、薪金所得说明 1.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 2.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个人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行政、事业单位 3.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 4.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5.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6.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8.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 [ 查看全文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要点的相关文章
正在提交表单,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