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北京大兴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安排,大兴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权限 按照管理权限,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校教师教师资格。(市教委认定地点: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院内) 二、受理范围 1.具有大兴区户口,或具有北京市其它区县户口但工作单位在大兴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户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单位在大兴区,且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大兴区存档机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1.认定时间:3月29日—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认定地点: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教委窗口 四、申请认定... [ 查看全文 ]北京大兴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