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堂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四川金堂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金堂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金堂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 1.幼儿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012年前毕业的职业高级中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学历。 2.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注:1.党校学历除外,2.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驻金堂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专科、本科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 [ 查看全文 ]四川金堂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