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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标权法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标权法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标权法”,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商标的种类:立体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二、商标权的取得 (一)先申请原则,特别是同日申请的有关规定以及商标使用方式的规定。 (二)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人条件的规定,特别是自然人的规定。 (三)商标构成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四)商标注册程序:申请日的确定、优先权的条件、商标在展览会上展出予以临时保护的条件、商标异议以及商标注册的特别程序和规则。 三、商标权的内容 (一)专用权和禁止权的范围 (二)商标使用许可权:注意有关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法定义务的规定。 (三)转让权:注意商标权转让的条件、法定程序以及对转让的限制。 (四)续展权:注意续展注册的有关规定。 四、商标权的消灭 (一)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争议商标的撤销、不使用或使用不当商标的撤销。 (二)注册商标撤销的效力。 五、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注意反向假冒行为、善意销售行为。 (二)正当使用行为的规定,对正当使用行为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知识点:商标权法的相关文章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委托人的义务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委托人的义务”,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承租人义务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承租人义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需要了解更多司法考试相关知识点的整理资料,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1) 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有约定的,应按约定的方法使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双方应就租赁物的 使用方法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依习惯的方法使用;依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承租人应依租赁...[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各共有人依其份额对共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这种权利的行使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根据共有物的本身性质,全体共有人不能同时对共...[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难点:代位权特征有哪些?

司法考试你准备到哪里了,复习知识点的时候有没有注意“代位权特征”?快跟着小编再学习一遍吧。“2017司法考试三卷难点:代位权特征有哪些?”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一)概述 (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传统理论认为,代位权的基本功能是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债权的担保力。我国《合同法》和有关 司法解释,对保全制度进行了改革,使...[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物权法地役权

司法考试每一个知识点都很重要,但是重要的知识点里面什么又更加重要?重要的小编帮你拿出来啦,赶快前来阅读。“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资料:物权法地役权”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为自己便利而使用他人的土地,称需役地; 供他人土地便利而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地役权的特征在于: 1.地役权是存在于±地...[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物权法共有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三卷备考笔记:物权法共有”,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按份共有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问、法人与法人之间,也可以发...[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善意取得

司法考试三卷考试常常让你不知所措?那也许是你还没完全掌握基本知识点,只要你用心学习每一个知识点,你最终也会有所收获的。下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善意取得”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得出,由小编为你推荐,希望能帮到您掌握这个知识点! 一、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转让标的物给第三人时,如第三人取得该物时出于善意,则该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最高额抵押权

知识点贵在日积月累,好好为考试储备知识吧。下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最高额抵押权”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得出,希望能帮到您!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含义及担保的债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 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知识重点归纳

司法考试重难点知识你都掌握了吗?快跟着小编的步伐为考试学习起来吧,你一定会顺利过关的。下文“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知识重点归纳”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物权的变动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三卷考点:物权的变动”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物权的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一)公示原则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世界各国在公示方式上大体都采用相同的方式:就动产而言其公示方式乃是占...[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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