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受教育者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受教育者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受教育者”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知,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如下: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
[ 查看全文 ]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受教育者的相关文章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知,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如下: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 查看全文 ]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2017教育法相关条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知,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如下: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 查看全文 ]
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
“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知,2017教育法教育基本制度如下: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查看全文 ]
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完整版)
本文“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完整版)”,跟着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资格罚则
本文“2017教师资格罚则”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可知,教师资格条件如下: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查看全文 ]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例
本文“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例”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可知,教师资格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条例
本文“2017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条例”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可知,教师资格条件如下: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资格条件
本文“2017教师资格条件”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可知,教师资格条件如下: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本文“2017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可知,教师资格分类及适用范围如下: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资格条例》完整版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教师资格条例》完整版”,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