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契税法
本文“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契税法”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契税一次性征收,普遍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本外国公民。 一、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即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即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芦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4)房屋赠与 即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5)房屋交换 即房屋所有者之间互相交换房屋的行为。 (6)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行为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 [ 查看全文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契税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