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
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整理的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欢迎查看!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仃立方式、合同成立时间地点 (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 (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杭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 (四)掌握保证、抵抑、质抑、留置、定金合同担保方式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 (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七)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八)掌握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 (九)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 (十)熟悉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类 (十二)了解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第一节 合同的仃立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 (二)口头形式 (三)其他形式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书人为r币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汀立合同时末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适用限制包括: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义务。 2.格式条款尤效的情形。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要约是... [ 查看全文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