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经济考点:工程计量
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一级建造师经济考点:工程计量,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知识点:工程计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工程计量的原则和依据 工程计量的原则,包括:(1)合同约定的方法;(2)履行合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4)清单漏项、偏差,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1)质量合格证书;(2)《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3)设计图纸。 2.单价合同计量的程序 (1)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发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 (3)计量结果的确认(可能发生的情况):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正确、有效;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报告中所列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承包人不同意计量结果,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在收到书面意见后7内重新核对等。 (4)承包人完成... [ 查看全文 ]2017一级建造师经济考点:工程计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