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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专属经济区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专属经济区”,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概述专属经济区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区域,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在该区域内沿海国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某些自由权利。[特别提示]专属经济区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区域,或者说是一个条约制度。2.法律特征(1)既不是公海,也不是领海。(2)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3)沿海国对在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的限制。(4)专属经济区不是沿海国本身自然存在的权利,需要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5)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3.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1)自然资源——享有以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生物资源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海水、风力利用等活动的主权权利。任何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个人的勘查、开发活动必须经沿海国批准...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专属经济区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知识点:公海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知识点:公海”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公海的法律概念公海是指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 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下。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包括沿海国和内陆国。任何国家不得主张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之界定:“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 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冲突规范的类型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冲突规范的类型”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根据系属的不同规定,可以把冲突规范分为以下四种主要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1)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这种单边冲突规范很容易判断,只要“系属”中出现立法国家的具体国名,就肯定属于单边冲突规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法律解释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法律解释”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一)法律解释含义: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二)法律解释的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指的是法律条文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1)法律解释由有待处理的案件引起;(2)法律解释需要将...[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律责任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律责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注意】(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①违法行为②违约行为③基于法律的规定。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律推理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律推理”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法律推理的涵义所谓法律推理,指法律人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二.法律推理的特点1.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的"理"为基础的。2.法律推理受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理由...[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

本文“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人法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1.自然人。包括两种:(1)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2)法律上的人,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奴隶不具有法律人格,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罗马法的发展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罗马法的发展”,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1.市民法(1)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2)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土地管理法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土地管理法”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突破点:建设用地1、土地征收审批机关(1)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级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3)征收补偿1)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房地产管理法

本文“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房地产管理法”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突破点1:房地产开发1、超过约定开发时间不开发的处理:(1)超过约定1年——可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2)超过约定2年——可无偿收回例外: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前期工作突破点2:房地产转让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1)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投资开发要求:房屋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城乡规划法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城乡规划法”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突破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划拨用地的规划许可 F37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审...[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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