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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国家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国家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国家”,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国家的主要类型:单一国:如我国;复合国联邦: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统一联邦宪法。邦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由于特殊目的根据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体。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二、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1.国家的管辖权:(1)属地管辖;(2)属人管辖;(3)保护性管辖(基于两个条件: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该行为根据行为地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实现的两种方式: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拘捕和管辖,国家间的引渡);(4)普通性管辖,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2.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A.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相互配合制定冲突适用规则。B.通过多边国际公约划定缔约国之间某此管辖权或协调管辖权冲突,包括确立有关国家专属管辖权。C.通过有关国家间的协商调整。3.国家主权...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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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专属经济区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专属经济区”,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概述专属经济区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区域,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在该区域内沿海国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某些自由权利。[特别提示]专属经济区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区域,或...[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知识点:公海

留学群司法考试考试栏目整理“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知识点:公海”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公海的法律概念公海是指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 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下。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包括沿海国和内陆国。任何国家不得主张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之界定:“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 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冲突规范的类型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知识:冲突规范的类型”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根据系属的不同规定,可以把冲突规范分为以下四种主要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1)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这种单边冲突规范很容易判断,只要“系属”中出现立法国家的具体国名,就肯定属于单边冲突规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法律解释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法律解释”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一)法律解释含义: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二)法律解释的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指的是法律条文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1)法律解释由有待处理的案件引起;(2)法律解释需要将...[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律责任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一卷考点:法律责任”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注意】(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①违法行为②违约行为③基于法律的规定。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律推理

“2017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法律推理”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一.法律推理的涵义所谓法律推理,指法律人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二.法律推理的特点1.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的"理"为基础的。2.法律推理受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法律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理由...[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

本文“司法考试一卷考点:罗马私法基本内容”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一)人法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1.自然人。包括两种:(1)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2)法律上的人,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奴隶不具有法律人格,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罗马法的发展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一卷备考笔记:罗马法的发展”,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1.市民法(1)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2)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土地管理法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土地管理法”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突破点:建设用地1、土地征收审批机关(1)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①基本农田;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级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3)征收补偿1)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房地产管理法

本文“司法考试一卷知识点:房地产管理法”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突破点1:房地产开发1、超过约定开发时间不开发的处理:(1)超过约定1年——可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2)超过约定2年——可无偿收回例外: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前期工作突破点2:房地产转让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1)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投资开发要求:房屋建...[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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