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
下文是liuxue86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欢迎阅读。(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1.出资人和所有权人。企业国有资产是由国家出资形成的财产权益,因而,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2.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1)国务院是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代表;(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1)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2)各级政府的监督;(3)社会监督。(二)国家出资企业1.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木参股公司。2.国家出资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1)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经营白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3)国家出资企收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并依法管理、监督。3.国家出资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度。2.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力归属。国家出资企业事关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 [ 查看全文 ]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