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设立登记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设立登记”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设立登记(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二)公司的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注意:(1)申请人:(2)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干扰项:领取日)为公司成立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你推荐: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职称2017年考试要求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三大调整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方法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主观题答题方法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9、10日... [ 查看全文 ]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设立登记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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