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习题(5)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习题(5)”,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习题(5)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厂长王某恶意串通财务科科长李某,将企业资金转移到其个人账户B.6岁的月月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00元的化妆品C.张某用刀威胁李某,在此情况下,李某借款10万元给张某D.张某将自己的房屋低价转让给甲公司2.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聘用张某担任某种特定电脑程序的设计员,聘用期限为1年,同时约定:聘用期限内,张某不得为其他公司设计同类电脑程序。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张某违反约定,在2010年2月1日为乙公司设计了同类电脑程序。对张某违约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期是()。A.2010年1月1日B.2010年2月1日C.2010年3月1日D.2011年1月1日3.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轻微过失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由A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承担表述中正确的... [ 查看全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习题(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