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关税纳税人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关税纳税人”,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关税纳税人关税纳税人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包括: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课税对象。正确选择课税对象,是实现税制优化的关键。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关税纳税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