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
留学群为您整理“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造价工程师栏目。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1. 营业税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是指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无论其是否独立核算,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2. 纳税对象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三个方面:(1)提供应税劳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等7项。(2)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3)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具体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在转让该项股权时,也视同销售不动产。3. 计税依据和税率(1)计税依据。我国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计税营业额。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如下:1)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时,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单位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营业额均包括工程... [ 查看全文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营业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