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优先股筹资优先股是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教材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情况进行介绍。(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2)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3)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违规事项。(4)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特别规定】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 [ 查看全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