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习题及答案(10)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税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习题及答案(10)”,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留学群。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习题及答案(10)1、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且在被复议机关告知后,拒绝变更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A.应当驳回行政复议申请B.应当不予受理C.可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D.有权拒绝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正确答案】C... [ 查看全文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习题及答案(10)的相关文章